关于DCEP研发,相信大家一定有很多问题要问,今天52cbdc选取了一些大家比较关心也比较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同时关于DCEP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这两大数字支付平台的一些疑问,52cbdc同样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一起来看吧~
Question1: 为什么央行数字货币不能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性?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表示:“去中心”、超主权的数字货币,与央行主导的主权(法定)货币在逻辑上就存在天然矛盾,是很难成功的;即使能够推出来,也不可能完全替代现有的法定货币,而一个国家同时运行两套“法定货币”体系,也是违反“一国主权(法定)货币是以该国主权范围内、法律可以保护的可交易社会财富作为支撑”的基本逻辑,难以保持一国“货币总量”与该国“财富规模”相对应的基本要求,很容易造成货币体系的混乱甚至崩溃,是行不通的。
虽然说基于区块链系统的网络以及各种数字代币,能够解决目前互联网网络或中介机构,对于用户隐私侵犯和泄露的问题,但同样的,使用该网络进行交易的犯罪者,其身份信息、交易记录等同样会被包庇。因而采取区块链技术的完全去中心化与完全匿名性,对于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不仅十分不切合实际,反而还会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滋生温床与庇护所,而这是国家所绝对不能容忍的问题。因而国家在研发DCEP时,为了更好地掌握资金流向,同时又能更好地保护用户隐私,因而采取了不完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方式进行研发。
Question2: 为什么中国DCEP呼之欲出,但迟迟未面世?
一方面,法定货币对国家经济影响深远,因而数字货币方面的技术探索和方案修改需要不断完善,不断丰富,不断试点进行改善和进步,确保在DCEP上线普及使用后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出现。央行行长易纲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曾表示,目前的试点测试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内部封闭试点测试的目的,是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
与此同时,另一方面也正如王永利所说,央行数字货币仍属于国家统一的主权(法定)货币,所以,数字货币的国际化与国际竞争力,依然取决于整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与国际竞争力,取决于该国央行数字货币系统的国际竞争力,并不是谁先推出数字货币,谁就能主导世界数字货币新体系。所以DCEP的推出既要等待技术的完善,还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至此才能真正地发挥其最大效能。
Question3:支付宝、微信支付和电子化人民币的DCEP有什么不同?
首先,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进行转账交易等行为的过程中,的确是通过数字化的人民币进行交易的,但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在交易过程中是一定需要绑定银行卡,通过银行卡里余额的增加或减少完成交易,这两个支付工具就像一个电子化的记账本,实时记录用户在银行账户上的收与支,并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结算。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电子货币,其是货币存量的另一种方式或表现形式。货币存量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某一个时点上,所有经济主体持有的现金和存款货币的总量,这其中包括MO、M1、M2、M3。
M0=流通中现金
M1=M0+单位活期存款
M2=M1+单位定期存款+个人的储蓄存款+证券公司的客户保证金
M3=M2+具有高流动性的证券和其它资产
DCEP不是,官方定义DCEP是中国版数字货币项目,即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中的法定数字货币,它由央行研发。首先DCEP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即任何能够形成个人身份唯一标识的东西都可以成为账户,不需要银行账户就可以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通过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的方式,便可以实现定点到人交付。而且DCEP只是替代M0即流通中的现金的。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进行支付等交易,而DCEP则在交易双方均离网状态也能进行支付交易,即官方提到的双离线支付。同时,更确切地说,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其实是一个能够进行支付的交易平台或工具,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选择拒绝使用这两种转账交易的方式,但DCEP未来将作为替代M0(流通中的现金)的电子化人民币而出现,其由央行研发,是国家法定货币,拒收如同拒绝使用现金人民币一样将会是违法行为。
Question4:DCEP的推出对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平台有什么影响?
据此前消息,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滴滴出行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探索数字人民币在智慧出行领域的场景创新和应用。而后滴滴、美团点评以及哔哩哔哩(B站)均已与多家参与数字货币项目的银行展开合作。其中美团点评或将尝试拓展美团单车等使用场景,而B站与参与银行的合作已进入技术开发阶段。另外,字节跳动等公司也在与银行讨论合作的可能性。但迄今为止,根据公开信息,目前已共有20多家公司参与了数字人民币项目,但作为占据中国约90%的数字支付市场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却均不在参与者名单之列,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这两家公司占比数字支付市场大,支付场景丰富,覆盖率相对较广,支付技术先进且发达,且这两家公司先前分别有与省级政府以及国家政府合作开展过区块链相关计划,因而在未来DCEP的研发之路上,更有可能达成密切的合作关系。52cbdc认为,未来这两家公司与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关系很有可能有两种情况。
其一,如火币于佳宁所猜想,短期内DCEP和这两家公司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会共存,但从长远来看,它们或将逐渐合并成一个系统。其二,这两家公司则很有可能和其他商业银行或有资质的商业机构一样充当数字人民币服务的提供商。即这些机构先向央行全额、100%缴纳准备金,然后由人民银行把DCEP币兑换给这些指定的运营机构,比如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商业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
而所谓的央行与支付宝和腾讯这两家公司会变成竞争关系之说,52cbdc则认为可能性较小。首先,这两家公司是中国甚至世界上的头部互联网公司,其能够带来的税收收益不在少数,而且这两家公司对于推进中国互联网行业及数字支付行业的发展历程意义非凡。若要成为竞争关系,往往会付出巨大代价,造成两败俱伤的场面。与其如此,不如合作共赢,在支付系统技术方面的完善,央行与拥有丰富支付场景技术和经验的支付科技互联网公司进行合作,应该会产生1+1>2的效果。
以上就是52cbdc整理的部分有关DCEP的问题与解答,如果您有更多更好地想法,或者关于DCEP方面的疑问,欢迎留言与我们进行分享交流哦